基本解释要:通“邀”。用不正当的手段抢夺盗取名利。
出处金·王若虚《论语辨惑》:“盖其心术不谨,趋向一差,则要利盗名,文奸济恶,皆学之力也。”
拼音yāo lì dào míng
感情要利盗名是贬义词。
用法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用于处事。